04 Phillip Lim就注定比較難紅,我想他自己是知道的,都不必封利是給命理師算筆畫起命盤了,互聯網才是現代通勝,人生裏任何重要與不重要的決定,問家人問朋友問自己,不如先問Google。
輸入「Phillip Lim」的話,在資訊的海洋裏首先沒頂,立足都難,如何出人頭地?
像改壞名的日本品牌Green,衣服也做得骨子,但沒有人找得到你,做得多好都是紙上明星,紅了也是白紅。就算我肯無條件送錢你使,你都要給我正確的地址門牌,至少是一組受理的戶口號碼呀!互聯網即使同樣疏而不漏,好物沉歸底,有心人都要手長兼命長,才有本事撈到海底的月亮。你試試搜尋「Green」,找得到這個東京二人組的衫就奇。一早改做「Greeen」或者「Greenn」,可能添足,至少有效率,要找你的人不會搭錯線,誤中其餘一億零七個同名同姓的陳大文,而你的手機卻等了一世也不響。
據說3.1 Phillip Lim的show,次次有冬瓜豆腐,上次(第一次)觀眾要摸黑入場,今次場外零下12度,但都場場爆滿,證明他的衫確有奇異的魅力。(07F/W)
去香港的Uniqlo問有冇3.1 by Phillip Lim的作品,店員聽得一頭霧水,也難怪,日日都在crossover,季季幾十單聯名事件,邊度記得咁多?
3字頭
我們的當事人應該明白,兩個L的串法或者好一點,不是「Lam」與「Lin」也有幫助,但PhillipLim這個名字如果不靠些一見難忘的小道具,到底也難在出名善忘的時裝界紮營;就算靠實力,最後皇天不負有心人,紅得不夠快不夠廣,也沒那麼過癮,這說法,當然也是從邁克先生的契媽張愛玲那兒來的 :)
於是Phillip Lim,離開上任僱主Development(也是個很壞的品牌名字)獨立出來的時候,就在自己的頭上僭建,變成了「3.1 Phillip Lim」,據說因為紀念自己與拍檔創業時都是31歲,這解釋其實有可疑,為甚麼3與1之間要有個小數點呢?乾脆說「我想突出」,我覺得在今時今日的世界都無可厚非,anyway,總之一改了這個名,即刻有派彩,起碼在任何時裝網站跟字母序的設計師index,都霸了個頭位,穩坐最方便就手的第一行,除非明天有個1字頭的新品牌出來爆陰毒,或者20471120突然復產。
這裏並非含沙射影,暗示這位一歲便移民美國的華裔設計師浪得虛名(當然,得到Uniqlo邀請推出crossover作品也不是個功力指數,這個年頭,有哪個薄有名氣的時裝設計師沒有兩三個中價時裝的offer?)根據用家着後感顯示,世界上就是有些易着又貴氣的東西,既舒服又美麗,最千金難買的是Girly,已將已屆已過少女階段的人都渴望的東西,而3.1 Phillip Lim就是其中之一。
這裏要講的其實是,要人家對你一見鍾情,不鍾情至少也留下個將來有機會釀成鍾情的清晰印象,還得有點小聰明,像Phillip Lim那個鶴立雞群的「3.1」,雖然我也覺得本來有名有姓的好人一個,無端端要在真面目上頂着件外物,無論如何也是種忍辱負重,像個必須戴假髮才能出場的偶像男歌手。
Trademark主義
又例如Giles Deacon天天架着那幅平光烏蠅眼鏡。
初看實在不慣,與他設計那些明高雅暗癲雞的時裝,形象不符。
GilesDeacon(右),在更出名之前,這副招牌眼鏡不能除,否則有可能前功盡廢。《壹週刊》圖片
回心一想,如果不是那副格格不入的眼鏡彈了出來,誰記得他本人的樣子?設計師怎可能不工心計,好看不好看實屬其次(事實上一切東西看慣了就好看),面上那對唔該借歪先聲奪人的註冊商標則肯定幫了他,令人記得你是捧紅自己的第一步。我是個bad at faces的人,對面口過目即忘到一個地步,經常懷疑自己腦袋負責認人的部份天生有瘀血,每次party準有二、三十人會跟我說:「咦,你唔認得我嗱?」而我真是唔記得,即使同一個人在未來的七個場合和我再講七次「咦,你唔認得我嗱?」對不起,還是唔記得。
而我居然對GilesDeacon「一見如故」,想必是他身上有個人冇佢有的trademark,我稱之為「小聰明」,時裝界,甚至做人界,不能缺少的個人化詞彙,除非你討厭成功。
而這種聰明,必須是小的,大智慧很難一聽即明,觀眾們每天閱人無數,不能即時吸收,未必等於回家坐下來有空咀嚼消化,換句話講,即係無效。小聰明雖然小,卻能即時啓動感官,並且不停站送到掌管感情與記憶的部門,毋須填表,即時批核,開出喜怒哀樂的特快通行證,直接通關。
就像所有具型格的人的trademark。
不是因為我本人只得「小聰明」才這樣說,世人慣將這三個字染上「得啖笑」的顏色,大智慧才是終極禮讚,事實上,大有大用小有小用,可惜世上sizequeen/sizeking居多,甚麼都要大,屋要大,車要大,乳房要大,陽具要大,智慧也要大……原來shopping多年並沒有教曉大家,買衫也好,聰明智慧也好,「啱size」才最緊要的。
Giles的衫我自己喜歡了很久,今季紅一點,卻因為設計師自己的頻曝光,雖諷刺,卻是達標,也不便計較了。(07F/W)
Giles Deacon今季為Mulberry設計了幾款袋,似乎他的烏蠅鏡終於發揮功效了,突然開始多人搵了。
也是Giles為Mulberry設計的鉚釘手鈪,肯日日戴連續10年,死都不除的話,一定有人記得你,是今日講的「Trademark主義」。
(下期續講塑造個人商標所需的小聰明)
本周功課
每人請找出30個死不轉髮型死不轉眼鏡死不轉鞋子式樣的時裝界或非時裝界名人,下星期我們一齊對notes。
Text by 黃偉文 (黃偉文自我簡介填詞人,其實最鍾意買嘢,最憎寫字,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,去買嘢。)